注冊公司的股東有什么注意事項?
注冊公司的股東在投資方面有什么注意事項?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,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。它是適應市場經濟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。公司作為當今社會最常見的組織形式,其地位應該說是沒有人可以質疑的了。
公司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,在以營利為目的的基礎上合法存在的主體。為推動市場經濟的作用不可磨滅。但是公司發展到現今,已經不再以是以前那種單一的社會經濟體,作為最常見之一的公司類型,應該就數股份有限公司。大多數的投資人愿意按出資占股,但不具體參與到公司的運轉。那么問題來了,那在投資廣州注冊公司時,股東應該注意些什么情況?股東又怎么能保障自己的權益?下面我將為大家詳細介紹。
一.關于投資注冊公司的股東協議
公司注冊成立之初,創始股東之間一定要簽訂協議。并且在協議之中要約定以下重點事項:
1、公司注冊之初出錢的規則:即各自出多少資金,何時出?如果出現虧損,追加出資的原則、時間,以及未及時出資的法律責任,這一條尤為重要。如果不約定未出資的法律責任,最終可能會流于形式。
2、注冊公司后營利上分錢的規則:大家多久分一次錢,以及分錢的時候按照什么樣的原則來分,財務如何做到公開、透明,以及財務的管控約定。這一條是合伙里邊重中之重,許多的分歧是因為分錢不均而造成的。
3、注冊公司時分權的規則:確定權力如何分配,是按出資比例還是另有其他約定?因為《公司法》中對于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約定同股不同權,同股不同利。另外,在公司里邊是否設立股東會,董事會,還有股東會、董事會的運行規則。
4、注冊公司是否預留股權,以及預留股權的分配機制。
當然,一份完整的合伙協議包括但不限于這些。合伙協議是股東之間彼此合作的根基,一定要引起股東之間的足夠重視。
二.注冊公司股東的代持協議
注冊公司時,股東大多會用自己的真實姓名注冊,這很容易操作。但由于種種原因,自己不方便,比如是當官的不方便在廣州注冊公司出現。或者介紹資源的人不方便在里邊出現,因為存在利益關系,這個時候需要找他人成為注冊公司的股東,而實際的出資人可能成為幕后的股東,在專業術語上叫"代持協議"。
股權代持協議一定要找靠譜的人來簽訂,且需要一個專業的股權代持協議。
在投資廣州注冊公司時,如果作為股東的你已經認清了自己的權利了嗎?其實上面的各種情況只是我們能總結出來的一部分內容而已,要是在真正的經濟活動中時,還是有很多需要
注意的地方。如果您正在投資注冊公司在觀望中,對您投資的注冊公司時有顧慮與疑惑,可以撥打忠雄財稅的咨詢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