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冊集團公司需要哪些條件?

瀏覽:1840 發布:2020-03-31
  注冊集團公司需要哪些條件?集團公司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,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,以母子公司為主體,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,由母公司、子公司、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。那么注冊集團公司需要需要具備那些條件呢?廣州公司注冊小編帶您了解一下。
注冊集團公司需要哪些條件?
  集團公司由母公司、子公司組成,注冊資本1億元。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5000萬,控股五家子公司,五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合計為5000萬。
 
  如果母公司的注冊地點在中關村自主創新示范區,母公司的注冊資本超過3000萬元,母公司、子公司的注冊資本超過3000萬元。總額超過五千萬元的,可以申請企業集團登記。
 
  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應當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。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組成企業集團為核心企業,但注冊資本應當應該超過1億元。
 
  這個團體的所有成員都具有法律人格。
 
  設立集團公司的要求:
 
  企業集團名稱的組成:
 
  行政區劃+品牌+產業+群體
 
  企業名稱和成員名稱的相關要求
 
  名稱不屬于行政區劃的,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規定程序批準。
 
  企業集團的名稱可以縮寫。
 
  母公司可以以企業的名義使用集團一詞。
 
  可以給子公司提供組名或縮寫。
 
  股份公司經集團管理機構同意,可以自稱企業集團或者簡稱。
 
  企業集團登記由市工商局負責。
 
  合法營業場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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